頂部
游園須知
景區游客承載量
1、根據《景區最大承載量核定導則》,經核定,本園日最大接待能力:15萬人 ,景區瞬時承載量7萬人。
2、為確保給游客提供安全、舒適的游覽環境,當日入園人數達到上面數值時,我們將實施管控。
出行天氣
長隆歡樂世界是以游戲項目和綜藝表演為主的樂園,室外設施如遇下雨或大風等天氣,園區會視安全考慮將臨時管控暫停戶外游樂設開放,等天氣好轉經過安全檢測后設施會繼續開放;在此期間,可以游玩室內設施,具體設施開放情況以園區當天的現場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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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交通工具
1、建議乘坐地鐵,三號線、七號線直達漢溪長隆站,從D出口或E出口直接到達長隆地鐵廣場。步行三分鐘即可到達長隆歡樂世界南門。
2、亦可自駕車前往景區,新光快速、華南快速、京珠高速、廣珠西線和廣深港高鐵等均可快速到達廣州長隆景區。
出行準備
1、園區面積較大,女士可備一些防曬用品及穿著休閑鞋,園區內設有就餐點、冰飲點,豐儉由人。
2、在游玩設施時,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建議參玩游客請勿穿拖鞋進行參玩。
特別提示
1、未滿16周歲的游客必須由16周歲(含)以上游客陪同入園。
2、游客(觀眾)可攜帶供本人食用的食品及飲料進入,但不得帶入需加熱、再加熱、加工、冷藏或保溫的食品(如需加熱水食用的方便面及帶自熱功能的食品等)、帶有刺激性氣味的食品(如榴蓮等),以及其他不適宜帶入園區的食品。
3、部分設施有身高、年齡及身體參玩要求,請游客視自身的健康狀況斟酌參玩。
4、游樂設施,集會、人群密集區域禁止使用自拍桿。
5、園區內不得攜帶犬只及其它寵物入園,但符合規定的導盲犬除外。視障人士攜帶符合規定的導盲犬進入園區時,須遵守園區相關規定,并聽從工作人員的指引和安排,詳情請參閱長隆官網、“長隆旅游”APP《預訂須知》中《導盲犬進入度假區的相關規則》。
6、露營車、手推車、拖掛車類物品或任何裝有車輪的運送工具,包括但不僅限于自行車或兒童三輪腳踏車含兒童座椅的行李箱、滑板、滑行車、軸向冰鞋、有輪冷藏箱等入園(場)。(手推嬰兒車、手推輪椅符合GB/T12996-2012《電動輪椅車》國家標準且最大速度≤15KM/H的電動輪椅車除外),謝絕帶入園區。
7、彩旗、鑼鼓、高音喇叭、遙控玩具“無人機”、橫幅等物品謝絕帶入園區。
8、兒童安全繩謝絕帶入園區,因“兒童安全繩”在游客密集所容易造成絆倒、拖拽、纏繞等安全事件,經過閘機、感應門、旋轉門、電梯門時隱藏著極大危險。為確保每一位賓客都有舒適、安全、愉快的游園體驗,確保您和他人的安全,從2018年7月10日起,長隆集團旗下主題公園內禁止使用“兒童安全繩”。
9、為保證公眾安全,進入長隆各主題公園及馬戲表演場館的游客(觀眾)必須接受安全檢查,請您主動打開隨身包裹配合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管制器具、槍支彈藥、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違禁物品入園(場)。
10、在未經事先許可的情況下,謝絕任何媒體、機構、平臺或個人的采訪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攝影、攝像、錄音、采訪游客或工作演職人員。私下違反者,我園將保留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權利。
11、請勿觸碰及使用園區內植物,以免引起過敏及食物中毒等事故發生。
12、園內各項目或設施因客流量及受歡迎程度不同會有不同等候時長,游客可能無法在公園一天的營業時間內體驗所有項目和設施,敬請諒解!并請根據游樂項目與設施的開放及等候時間,合理安排行程。
導盲犬進入度假區的相關規則
本規則適用于需要攜帶導盲犬進入長隆度假區的視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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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隆度假區內的大部分營業區域允許并歡迎持證導盲犬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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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人士攜帶導盲犬進入長隆度假區(公園、酒店、馬戲場館)內的營業場所前,應出示殘疾人證、導盲犬工作證、動物健康免疫證明和犬類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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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度假區后,請務必確保導盲犬一直佩戴導盲鞍并在主人的牽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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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區內暫不能提供導盲犬寄存或看管服務,建議有朋友或親人結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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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區部分場所或設施(如公園和酒店內的水上游玩區域,以及一旦進入則可能引起導盲犬或園區、場館內其它動物產生應激反應的區域和設施等)限制導盲犬進入,具體限制進入的區域、設施和時段以各公園、馬戲場館及酒店現場規定為準,請咨詢現場工作人員,并聽從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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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建議您盡早規劃行程,提前預訂酒店住房、樂園或馬戲門票等度假區相關服務,并在到達度假區最少24小時前致電客服電話400-883-0083(人工服務時間:9:00-18:00),告知我們您將攜帶導盲犬的需求、已成功預訂的訂單詳情和行程安排等信息,以便我們為您提供更好的服務。如您沒有提前告知,到達度假區后也可向相關營業場所現場工作人員尋求幫助,我們仍將盡可能滿足您的需要。
攝像、攝影、錄音及直播
1. 為尊重園內游客的隱私權及園區管理需求,未經樂園/酒店書面同意,禁止在場內開展與商業相關的攝影、攝像、錄音等行為,以及將違規拍攝、錄制的圖片或音頻、視頻用于商業用途。
2. 未經樂園/酒店書面同意,禁止在園區和酒店開展與商業相關的直播活動。
3. 未經樂園/酒店書面同意,禁止在樂園和酒店使用可能對他人造成安全隱患、影響他人游玩體驗、妨礙樂園或酒店運營的照相機和攝像機,以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種類的專業攝影、攝像輔助設備,如:三腳架、任何伸縮功能的自拍桿和穩定器、照明設備等。
4. 未經樂園/酒店書面同意,禁止在園區內或酒店公共區域內操控使用無人機及遙控飛機等飛行器。
5. 在未經事先許可的情況下禁止從事任何采訪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攝影、攝像、錄音、采訪游客、工作人員和演職人員等。
6. 所有游樂設施,參玩時禁止使用自拍桿;所有動物展區限制使用自拍桿。